男主角Lee有一天接到一通電話,
通知Lee他哥哥過世的消息,
於是他回到曼徹斯特處理哥哥的後事,
和暫時照顧哥哥的兒子Patrick。
律師宣佈監護人是Lee的時候,
他很抗拒,
因為他曾經不小心放火燒死了他自己的三個小孩,
他跟他老婆也因為這件事情離婚了,
他的前妻走出來了,
也改嫁了,
但是Lee始終走不出來,
他的心空了,
他自認沒辦法勝任監護人。
我認為其實這是他哥哥留給他的禮物,
讓他可以再次當爸爸,
但是他走不出過去的傷痛,
他選擇了逃避,
逃離曼徹斯特,
回去曼哈頓做枯燥乏味的工作,
繼續過著行屍走肉的生活,
不過他的心有為Patrick稍微敞開。
如果Lee選擇當Patrick的監護人,
也許會是更好的結局,
也許他能找回他的心,
找回他的熱忱,
找回他愛人的能力。
有些人可以在悲劇發生之後,
浴火重生;
有些人則陷入負面情緒中,
終生難以自拔,
也許他們需要這樣的電影共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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